(吉隆坡4日讯)一名67岁的老妇今日在高庭取得准令,以挑战内政部拒绝其大马公民权申请的决定。
法官拿督阿末卡马是在总检察署不反对下,批准这名育有7名子女的老妇的司法复核准令申请。
较早前,老妇的代表律师拉丽萨告诉法庭,总检察署是通过一封志期1月3日的信函表明不反对。
法官随后择定于1月19日进行案件管理。
这名老妇是在去年11月22日入禀申请,并分别将内政部秘书长、国民登记局总监和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她要求宣判在志期去年8月23日的信函中,拒绝其大马公民权申请的决定无效。
这名老妇在宣誓书中说,她于1955年在霹雳安顺医院出生,但遭其生母抛弃,以及由大马籍养父母抚养长大,而其亲生父母已双亡。
她在1974年与无国籍,但持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丈夫结婚,她丈夫已在2016年去世。
她在2017年援引联邦宪法第19条款,申请入籍成为大马公民,但在去年8月23日被无故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