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要求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退出审理其洗黑钱及逃税案所提出的两项上诉,将于明年3月17日在上诉庭审理。
莫哈末再尼分别在去年12月14日和今年4月25日驳回罗斯玛的第一和第二项退审申请,后者不服裁决提出上诉。
主控官傅益廷副检察司告诉马新社,上诉庭副主簿官莫哈末凯利是在今日的线上案件管理程序,择定上述日期。
上诉庭三司在今年11月押后聆审罗斯玛的上诉,因为三司要求控辩双方入禀进一步的陈词,以阐明上诉庭是否有权聆听此上诉。
现年70岁的罗斯玛面对12项涉及金额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控状,以及5项未向内陆税收局呈报其收入的控状。
她被指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在吉隆坡安邦路的艾芬银行,以及2014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期间在隆市端姑阿都哈林路的税收局犯罪。
今年9月1日,莫哈末再尼裁决罗斯玛在其太阳能弊案中的3项贪污控状罪名成立,宣判她每项控状监禁10年合共30年,以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
不过,由于法官谕令罗斯玛的刑期同期执行,因此她只须入狱10年,以及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30年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