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指出,由团结政府成员党签署的《组建团结政府合作协议》,违反了我国联邦宪法。
他提到,严正看待协议中所提到的,要求隶属于各党的议员在包括对于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信任动议在内的任何动议,都必须给予支持,否则将会终止该国会议员的职务。
“这项协议违反了联邦宪法第49A条文,该条文写明仅在国会议员跳党时,其国会议席才会悬空。反跳槽法案并不妨碍国会议员在下议院投票的权利和自由。”
慕尤丁强调,联邦宪法第49条文并没有任何条款规定,若国会议员在针对任何动议或法案投票时不遵守党内指示,便必须辞去议席。
他坦言,事实上反跳槽法修宪案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此前已明确指出,国会议员享有在下议院自由投票的权利,因此在下议院违背党内指示进行投票的行为,并不被视为跳党,亦不会被终止国会议员身份。
“因此,根据联邦宪法第49A条文以及特别委员会的说法,我相信希盟领导政府下各党所签署的协议,是违宪且无效的。”
慕尤丁今日发文告,如是指出。
他表示,这项“违宪”协议亦说明了,首相不相信自己会获得多数国会议员的支持。
“更重要的是,我担心若这项协议被认为是有效的话,那么希盟领导的政府将强迫他们的下议院,在未来针对包括宪法修正案在内的其馀提案或法案进行投票。”
慕尤丁提到,这样可能存在违背议员良知与我国社会价值观的宪法修正案,在下议院被强行通过的可能性。
“马来西亚人自然不希望以自由、公平、及民主的方式举行的选举,最终诞生出一个不民主的政府。”
团结政府5大政党联盟,既希盟、国阵、砂盟、沙盟、以及民兴党昨日在布城首相署签署联合组建团结政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