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前警察总长丹斯里慕沙哈山认为,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IPCC)不应涉及政治任命。
他在接受《每日新闻 》采访时指出,作为一个独立调查案件的实体单位,该委员会必须让富有经验的大马皇家警队成员加入。
“该独立委员会的报告必然是优质且准确,但在构建该独立委员会时,不应存在政治任命。”
而大马退伍警察福利会主席拿督胡先阿旺也表示,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应该由警队人员组成,以便能够监督及了解更多关于警队的事件。
“如果能够,我想要1至2名警察加入该委员会,而非仅仅只有律师等外人,像是律师,即使他们没亲身经历警队所发生的事件,他们也只能通过其看到的表面阐述事件,而若委员会中有一名警察代表,至少他们能说明事件缘由。”
“像是警方觉得教师是个不错的职业,能够提早下班,但我们不知道教师工作的内容,所以这就是为何我们希望委员会有著警方的代表,著能够让(委员会)决策不仅仅是看到表面而制定。”
胡先阿旺指出,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的能够对任何警员采取行动,无论职位的高低。
“我个人觉得该法案是可以实施的,因为以往的纪律处分只是针对下属,但对长官获高级警员的道德规范闭眼不谈。”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在昨日表示,《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将于明年6月起实施。
该是在2020年8月由国盟政府提呈国会,而IPCC的前身为《2019年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IPCMC),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警队的完整性,减少警员不当行为,并增强公众对警队的信心。
然而,该法案此前一度引起争议,因为它并没有执法权及调查权,以及没有限制警员不能成为该法案的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