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联邦法院三司今日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撤销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在其修改一马发展公司(1MDB)审计报告的案件的主控官资格的上诉。
以拿督王南吉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一致驳回纳吉寻求撤销哥巴斯里南继续在此案担任高级副检察司和代表控方的资格,所提出的上诉。
三司也裁决,没有证据显示,斯里南在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后,他将持有偏见。另两名法官是拿督扎峇丽雅和拿督哈斯娜。
王南吉指出,联邦法院认同及维持高庭和上诉庭的裁决,也就是没有证据显示,斯里南参与纳吉1MDB案件的调查程序和展开调查。
“我们不认为高庭和上诉庭犯错,而须要上诉介入。”
不过,他指出,法庭确实有司法权,可撤销律师在任何刑事案件中,担任副检察司的资格。
纳吉申请撤销哥巴斯里南在他修改报告案中的资格,以及要求宣判斯里南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与他(哥巴斯里南)长期作为执业律师,存在利益冲突。
他也要求宣判,哥巴斯里南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的所作所为存在利益冲突,因为不只表现出偏见,甚至在纳吉在被控上任何法庭之前,就已对纳吉的罪行有先入为主和预设的看法。
他也在申请中要求取得庭令,以撤销哥巴斯里南继续在其1MDB系列刑事案中,担任高级副检察司或代表控方的资格。
高庭在今年2月15日驳回纳吉的申请,他随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并于同年9月8日败诉。
高庭择定于明年1月30日裁决纳吉和1MDB前总执行长阿鲁甘达,修改1MDB审计报告的表面罪名是否成立。
控状指出,现年69岁的纳吉利用其职权发出指示,也就是在上述报告完成及提呈公共账目委员会之前进行修改,以避免受到对付。
他被指于2016年2月22日至26日期间,在布城首相署犯下上述罪行。
45岁的阿鲁甘达则被控在上述相同时间和地点,与纳吉串谋修改上述报告。
联邦法院在今年8月维持纳吉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的罪成裁决,以及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的刑罚。
纳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纳吉的代表律师是丹斯里沙菲宜,控方团队则是以哥巴斯里南为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