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随莎阿南高庭上周三宣判,马华前副总会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在5年前起诉行动党前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和候任蒲种国会议员杨美盈诽谤案胜诉,而当事人之一的潘俭伟今日发文表示,他们尊重党但坚决不同意法庭的判决,并已指示律师立即提出上诉。
潘俭伟指出,他们认为此事关乎公共利益,是任何当选的人民代议士都有义务回答的重要治理问题。
他今日在面子书发文称,在等待上诉审理期间,他们必须立即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及堂费,因此他们寻求公众支援,以筹集资金来帮助他们解决这项损失与费用。
“如果我们(潘俭伟、杨美盈)成功推翻高庭的决定,退回的资金将捐于党(行动党)用于未来的竞选活动费用,包括:即将举行的雪兰莪、槟城及森美兰州选举。”
潘俭伟在文中提到,这起案件是因2017年时,他(时任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及时任百乐镇州议员杨美盈揭露马华在 2007 年转让一块州政府土地的事,在千百家靠河约1亩地段以每方尺1令吉低价收购,而土地交易期间,周美芬是时任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
他说,他们在2017年申请土地转为商业用途时所发现,并有政府官方文件作为支撑。
他补充,莎阿南高庭在11月30日裁决周美芬提告他们诽谤诉讼成功,并下令他们赔偿40万令吉的赔偿金及堂费,不幸的是这也是他们职业风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