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促请政府展示政治决心,修订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以及联邦宪法第122B条文,确保我国司法独立,法官任命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发表文告说,律师公会支持森美兰最高统治者端姑慕里兹殿下在昨日主持第260届马来统治者会议中,提出的建议。
端姑慕里兹殿下建议,司法委任委员会的9名成员中的5名不再由首相任命,以确保委员会成员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
谢依琳表示,根据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第5条文,首相任命的5名成员包括联邦法院大法官和其他4名知名人士。
她指出,对于知名人士的委任,开启了前行政和公共服务成员、国会议员和其他政治人物担任司法委任委员的可能性。
“在最近的做法,虽然按照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第5(f)条文进行了谘询,但大马律师公会对候选人是否合适的明确书面意见或反对意见从未转化为现实。因此,所寻求的意见似乎只是一种形式。”
她表示,大马律师公会借此机会再次呼吁修订 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并由法律从业者和总检察长进行审阅有关条文。
她指出,为了司法机关和国家的利益,有关第5条文下的知名人士应该通过一定标准,选出适合的人选。
她强调,取消首相在司法遴选和委任程序中的权力,以确保司法委员会独立运作自己的事务,并在关键事务上设立国会遴选委员会,提供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