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高庭今日宣判马华前副总会长周美芬起诉行动党潘俭伟和杨美盈诽谤案胜诉,周美芬表示,虽然诉讼花了四年的时间,但终于公义得以彰显。
“正义偶尔会迟到,但肯定不会缺席!”
“感谢高等法院的判决。 我为法院的判决感到高兴,并感到自己得到了平反。”
周美芬今日面子书发文强调,自己并没有申请有关土地,也不是批准土地的委员,不止不曾被咨询,也完全和有关的土地批准无关,因此有关的指责是彻头彻尾的污蔑。
也是前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周美芬是于2018年3月入禀法庭,起诉时任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和时任雪州百乐镇州议员杨美盈诽谤,两人声称担任县土地委员会委员的周美芬,曾于2006至2007年期间,协助雪州马华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一片土地。
莎阿南高庭法官拿督罗斯兰今日对此案做出裁决,判周美芬胜诉,谕令潘俭伟和杨美盈向周美芬支付 20万令吉和15万令吉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