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净选盟促请选委会及警方,针对伊斯兰党主席丹斯里哈迪阿旺身穿伊党标志外套前往投票站的行为,进行调查及采取必要行动。
净选盟主席范平东在接受网媒《自由今日大马》的访问时指出,哈迪阿旺此举显然是违反选举法令的行为。
“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 26(1)(g) 条文,投票室方圆50公尺内不得出现任何政党标志,这包括印有政党标志的衣服、帽子、饰品、雨伞和水平等。 ”
“任何违规行为一经定罪,可被处以最高一年的监禁、不超过50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因此,他也促请选委会及警方针对此事展开调查,并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