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选委会禁止选民在投票时使用手机,因此选民可以在划选选票前先将手机放置在投票室主任的桌子上。
选委会今日在面子书发布的投票10步骤,在第6步骤阐明了上述做法。
第1步骤:在得到驻守在投票室入口处的警察准许后,进入投票室。
第2步骤:将大马卡或身份证明和选民审查单(如果有)交给第一投票书记。展示双手让第一投票书记检查。
第3步骤:第一名投票书记将会把大马卡或身份证明交给第二投票书记核实。确保第一投票书记所喊出的名字和大马卡号码正确。
第4步骤:移步到第2名投票书记的前方,在第二投票书记的指示下,将左手的食指浸入选举墨汁的瓶内。在食指浸入墨汁时,第一投票书记会在选民登记册标注你的名字。
第5步骤:从第3投票书记手中,获得选票。
第6步骤: 移步到投票室主任的桌子,放置手机。
第7步骤:前往投票格,使用笔在选票的标志及候选人旁边空白格子内画上X。只是选出一名候选人。
第8步骤:将选票放入正确的投票箱。
第9步骤:前往投票室主任的桌子,拿回手机。
第10步骤:在完成投票后,马上离开投票室。
过去,前首相敦马哈迪经常提起,选民在投票时用手机拍照,证明自己投选的政党后,获得该政党的贿金。
因此,相信禁止在投票时使用手机的举措,是为了减少选举贿赂行为。
我国将在11月15日举行提前投票,而全国的投票日落在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