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高庭今日促请控方向总检察署获取适当的指示,以便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涉及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件审讯不会展延太久。
随著主控官扎基阿斯拉夫副检察司在庭上说,黄宗华暂交美国司法部直到2024年2月28日,以便后者完成在美国法院面对刑事案的所有上诉程序,高庭法官拿督慕哈末加米尔进而作出上述谕令。
他说:“若此案审讯展延至2024年之后,就太久了,或许控方可向总检察署或检控组获取适当的指示。”
接著,慕哈末加米尔择定明年1月10日进行案件管理,待控方告诉高庭有关该案件的适当指示,以便审讯不会在没有任何行动之下展延太久。
较早前,扎基阿斯拉夫说,黄宗华在美国面对的刑事案件审讯已完成,原定在11月9日进行的量刑程序,也已展延至12月9日。
黄宗华的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说,大马和美国政府已达成协议,即其当事人暂交给美国知道2024年2月28日。
“我建议接下来的案件管理定在明年1月或2月进行,因为纽约东区法院在12月9日进行量刑程序。”
美国纽约法院在今年4月8日裁定,黄宗华预谋行贿、规避内部监管和洗钱3项罪名成立,惟没宣判刑罚。
黄宗华在2018年12月19日,面对与高盛集团串谋在发行65亿美元的担保债券时,遗漏事实及提供虚假陈述的4项罪控,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他于2012年3月19日至2013年11月11日期间,在苏丹依斯迈路IMC大厦8楼的1MDB办公室,作出上述罪行。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在2021年9月4日批准控方的申请,以撤销对高盛集团及其在亚洲两家子公司的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