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8日讯)在逃商人刘特佐昨日因藐视法庭被判入狱后,今日再被勒令向内陆税收局(IRB)支付超过10亿令吉的拖欠税款。
槟城高庭周二批准内陆税收局申请的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以追回在逃商人刘特佐的欠税。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导,司法专员肯尼斯在其裁决中表示,此案既没有可审判的问题,也没有其他问题,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审判。
他批准内陆税收局的申请,并宣判可追回10亿5397万2936令吉58仙,年利率为 5%,从判决日(10 月 17 日)算起至完全缴清为止。
据报道,内陆税收局指出,刘特佐未能提交2013年及2014年的纳税申报表,他应对这些年的收入缴纳超过10.5亿令吉的税款。该局于去年向刘氏提出诉讼,以追回欠款。
刘特佐在辩护中声称,在2013年及2014年的课税年度,他在马来西亚没有银行户头,而且在这两年内,也没有在马来西亚开展任何业务。
法院驳回了刘特佐的辩护,指“在马来西亚没有银行户头,以及没有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并不是对这一税收索赔的抗辩。
司法专员肯尼斯认为,无需将这两项声明视为被告辩护的一部分。
吉隆坡高庭周一宣判,在逃商人刘特佐与其父亲丹斯里刘福平因违反法庭今年3月发出的资产冻结强制令(Mareva),被判藐视法庭罪成,两人被判处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