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控方今日针对被地庭宣判3项贪污和串谋控状表面罪名成立,需出庭自辩论的巫统京那巴登岸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邦莫达和妻子拿汀斯里芝芝依洁蒂对地庭裁决申请检讨,提出初步反对。
主控官刘锦豪(译音)副检察司在庭上说,邦莫达和芝芝不应以入禀申请通知书(notice of motion)的方式要求检讨地庭的裁决,因为这有违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35及第36条文,以及刑事程序法典第325及第326条文。
他说:“检讨裁决的申请应由法庭酌情审理,而非在没行使酌情权的情况下,法庭因所入禀的申请通知书而被迫进行聆审。”
“控方今天将对此提出初步反对。”
邦莫达的代表律师阿迪慕兰说,在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31及第35条文之下,法庭有酌情权检讨裁决,并指辩方在陈词之前先研究初步反对的申请。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兹哈较后择定11月11日,审理控方提出的初步反对申请。
高庭在9月23日批准邦莫达和芝芝的申请,以展延他们在地庭的大众信托单位贪污案审讯,直至高庭审结检讨诉讼。
地庭在9月2日宣判两人的3项贪污和串谋控状表面罪名成立,并谕令他们出庭自辩,两人随后向高庭提出申请,以检讨和撤销地庭法官所做出的这项裁决。
邦莫达在2019年5月3日面对2项指控,也就是收贿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以作为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有限公司(Felcra),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单位的报酬。
时任Felcra非执行主席邦莫达被指于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5时之间,在大众银行的美拉华蒂花园分行,通过芝芝向大众信托经纪马希阿都哈密收贿。
另一项控状指出,邦莫达于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点出于同样目的,通过芝芝的名义向信托单位顾问诺海里收取33万7500令吉贿金。
芝芝面对3项在相同地点、日期和时间与丈夫串谋犯罪的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