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大马民航管理局(CAAM)首席执行员邬志顺表示,出入境大马人士皆必须填写海关7号表格(K7),以申报应课税或违禁物品。
他透露,大马皇家关税局(RMCD)上月5日发布文告,旅客须按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03条文要求,填写海关第7号表格(K7)。
他说,根据《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03条文,每位进出大马的旅客或人士均需向海关人员申报所拥有的全部应课税或违禁物品。不论是随身携带,或放在行李或车辆内的货品。如果旅客携带总值超过一万美元(约4万6300令吉)的货币也必须申报。
“《2019年关税局法令》第55条文则规定,每位进出大马的旅客或人士,均需填写海关附表3中的7号表格,以申报任何在身上、行李或车内的应课税或违禁品。”
邬志顺本周二(4日)发布通告,发布上述消息。
他说,飞抵大马的航空公司皆被通知,必须向机上乘客以英语及马来语两种版本宣布该项要求。
上述声明并没有说明为什么要恢复这项已经停止实施多年的措施。在这之前,所有旅客只需向大马关卡人员进行口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