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南27日讯)华裔伊斯兰传教士刘润保(Ebit Lew)涉及的11项性骚扰指控,今日于沙巴丹南推事庭开审,而控方首名证人供证指出,原告最初抗拒向警方报案,因她认为Ebit Lew是个“大人物”、惟自己仅是个小角色。
第一位证人莫哈末法依鲁斯今日在推事庭供证时表示,此前他曾通过社交软件WhatsApp,接收到数十条皆是倾诉自己为性骚扰受害者的信息,其中包括涉及Ebit Lew。
“与我联系的其中一位(不能透露身份的受害者)在2021年7月26日晚上11时04分,也有其他受害者向我倾诉Ebit Lew性骚扰她,但他们没有留名,因为感到害怕。”
“一开始(受害者)问我在贴文中指的人是谁,当我提到Ebit Lew时,(受害者)便继续转发Ebit Lew与她的聊天截图给我,也传送了Ebit Lew发给她的色情图文。”
莫哈末法依鲁斯是一名励志专家,他指出,随后他便建议受害者向警方报案。
“我跟他们说,若不用此时向警方报案,想像一下还会有多少人继续受到Ebit Lew的性骚扰。”
不过,莫哈末法依鲁斯的证词受到Ebit Lew代表律师南星的驳斥,因南星认为证人指“想像一下Ebit Lew将继续性骚扰多少人”的言论,是属于没有证据的指控。
“除非他有向警方报案的证据,否则这段供证无法被记录。”
然而,主控官扎希达副检察司则反对南星的说法,并指出证人所言指的是他本人与受害者之间的对话。
证人过后告知法庭,最终受害者皆向警方报案,他本人亦被传召出庭作证。
“我还被传召作证,也到警局录供,我的手机也被警方扣押。”
现年37岁的Ebit Lew面对11项控状,包括在去年3月至6月期间通过社交软件WhatsApp向一名41岁的女性传送有意玷污女性尊严的色情图文。
他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侮辱他人罪),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