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马华居銮区会主席兼执业律师颜炳寿指出,我国约有30万无国籍孩童,这当中有99.99%是在大马出生却被遗弃,属于无辜的孩子。
为此,他建议政府至少发出合法居留生活的证件给这批孩童。
颜炳寿也补充,我国也是国际孩童权利公约签署国,政府应为在马来西亚出生的孩子提供国民、永久居民、或任何合法居留生活的证件。
他今日在面子书贴文时也称,他在居銮处理了好几单无国籍孩子的事件后,有不少外区的家长致电或留言,甚至有几位已经成年的无国籍小孩,寻求协助,而他对此甚是沮丧,这不纯粹是法律问题,而是能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他说,这些个案当中,也包括有些人领养的无国籍孩子都上中学了,但生母为外籍人士并在一出生就遗弃而导致无法拿到国籍。
颜炳寿提到,在现阶段是内政部公权力应用批不批的问题,但政府也面对各类国籍申请及造假个案的问题,因此有批核上的难度,但有些类别的申请,则是可以果断决定。
“比如说,自小就被‘外国’家长遗弃,本地国民领养的无国籍和外国小孩。这些孩子都回不了父母的国家,他们父母的国家政府,也未必肯承认他们的存在。。我们也‘遣送’不了这些孩子‘回国’。”
他称,不让这些孩子能够有适当证件安生立命,就等同把头埋在沙里,制造新的社会问题,也把他们往死里推,导致无法正常升学、工作、婚嫁等等,等到他们也有孩子了,问题变得更复杂,而沙巴就早已面对这个越来越复杂的问题。
他认为,长远解决的方法,自然是朝野国会议员的共同责任,推动立法规范,外国人居留我国,合法非法外劳不多的年代,类似问题自然不多,但这十来二十年,问题开始白热化,浮出台面,立法议员们不能视若无睹。
他提到,他本身眼前可以做的,只能通过行政管道,或者托其他国会议员处理,耗尽心思,成效也有局限,然而对于外区的朋友,他就只能给予一些处理方法的建议,包括拜托国州议员协助跟进,这也是他们的职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