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讯)上诉庭批准朝圣基金局前主席拿督斯里阿都阿兹撤销4项洗黑钱控状。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斯里卡马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早宣读判词时批准阿都阿兹撤销霹雳和吉打道路工程贪污案13项控状中的其中4项洗黑钱控状。
而其他9项控状的撤销申请则被驳回。
另两名法官分别是拿督阿布巴卡和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
现年55岁的阿都阿兹面对13项指控,包括3项与霹雳和吉打的道路工程有关贪污指控,涉及贿金520万令吉。
而另10项洗黑钱控状,则是向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收取合共1390万令吉。
根据控状,阿都阿兹被指于2010年12月8日在吉隆坡敦霹雳路联昌银行(CIMB)分行,以及2017年6月13日和2018年4月10日在雪兰莪蒲种市中心艾芬银行(Affin Bank)犯下收贿罪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及第28(1)(c)条文。
一旦罪成,可判监最长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阿都阿兹也被指于2010年3月8日至2018年8月30日期间,在巴生谷地区犯下洗黑钱罪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最长15年及罚款不少过从非法活动收益所得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高庭在去年3月12日驳回阿都阿兹的撤控申请,并批准阿都阿兹暂缓在地庭的案件审讯的申请,直到上诉庭判决出炉。
霹雳和吉打道路工程贪污案从2020年8月19日开庭审理,目前已有7名控方证人被传召供证。
阿都阿兹也是巫统华玲国会议员,其撤销案件的上诉案被展延至少4次,其理由包括在审讯前夕因急性肠胃炎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