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对于挪用SRC公司资金罪成入狱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须何时缴清2亿1000万令吉高额罚款,成为外界关注焦点。
数名律师认为,纳吉可以在12年监禁期间的任何时候缴付有关罚款。
律师莫哈末哈尼夫指出,根据法律原则,纳吉可以随时缴付罚款,不过若他在12年刑期届满时仍没有缴还罚款,将根据联邦宪法裁决增加额外5年刑期。
另一名律师林伟杰也认同这观点,法院没有规定缴付罚款期限,因此只要在12年监禁期间缴付即可。
此外,律师维斯瓦纳丹认为,纳吉可以按照刑事程序法典第283条文,分期付款或出售产业缴还罚款。
“通常,会给予合理时间缴付罚款。”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蒙为首的五司昨日维持上诉庭裁决,宣判纳吉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罪成,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