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大马律师公会点名批评,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和巫统署理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在SRC终极上诉案的言论上,伤害了大马司法。
律师公会主席谢依林指出,政治人物在不了解法律的应用以及证据相关性的概念下,不应该发表文告以试图赢得舆论,因为这种行为无异是对司法独立和法治的攻击。
她发文告说,阿末扎希和莫哈末哈山,指控联邦法院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案终极上诉入禀新证据申请,侵蚀我国司法公正。
她说,法官根据每个案件的案情,逐案作出决定,并给出令人信服的判决,是宪法赋予司法机关的权力。
“虽然允许对判决进行负责任的批判,但大马律师公会重申,政治人物不应该对司法机关发表粗俗的言论,破坏其权威并玷污公众对司法机关依法伸张正义的看法。”
她形容,无理的陈述是毒药,因为法官不能公开为自己辩护。显然,这些文告目的是让人民对我们的司法机关产生怀疑。
文告指出,扎希和末哈山没有在文告中说明,纳吉入禀新证据申请被驳的原因,是因为没有满足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和相关判例的最严格的条件,即入禀的新证据无法在初审的时候取得。
“纳吉已在2019年11月4日的1MDB案中取得这些证据,没有扎希和末哈山所指控的审判不公,因为这些‘新证据’在初审时候,若是审慎一些是可以取得的。”
文告说,联邦法院发现SRC案承审官拿督莫纳兹兰并没有未公开的利益,也没有证据表明他在马银行工作,让他在纳吉滥权案的事实和法律判决中,具有特定的认知。
“大马律师公会了解到,纳吉在本月撤回了对法官纳兹兰的贿赂指控。撤回这一指控,也反映出他(纳吉)轻率和不负责任的态度,完全没有事实根据,从而导致不可抗的结论是,这件事是不真实的,任何调查都是没有根据的。”
至于纳吉律师团队所提出,法官纳兹兰对纳吉有偏见的课题,文告表示,法庭发现,纳吉的宣誓书未能准确说明,他所说的证据与他的指控有甚么关系。他只是要求法庭调查可能存在的偏见,而无法证明存确实存在偏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