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撤回对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涉嫌贪污指控。
纳吉上周五通过新委任的Messrs Zaid Ibrahim Suflan T H Liew&Partners律师楼向联邦法庭提交的宣誓书中,撤回了对纳兹兰的指控。
根据宣誓书所示,纳吉:“在此声明,我决定撤回我所说的话,任何有关被视为或意味著法官纳兹兰可能贪污而接受调查的言论。”
而纳吉在另一端中再次重复“关于贪污指控,我再次声明将其撤回。”
纳兹兰是纳吉SRC案件的承审法官,该审判于2019年4月开始,并于2020年7月以判决纳吉有罪结案。
纳吉因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而被判有罪,并被判处12年监禁和罚款2.1亿令吉。
惟纳吉却声称,仍有其他证据证明法官纳兹兰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因此他要求重审此案。
纳吉是在反贪污委员会对纳兹兰银行户头中超过100万令吉的不明款项展开调查后,提出上述申请。
纳兹兰于2006年担任马银行集团的总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亦曾参与1MDB公司事务。
随后纳兹兰否认上述指控,并向警方报案。
联邦法院择定纳吉SRC案件最终上诉将于8月15日至26日进行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