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针对上诉庭日前裁定,大马妇女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无法获得大马公民权,大马人权委员会呼吁政府,遵守《儿童权利公约》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公约》,确保我国法律保护男女享有性别平等的权利,以及满足儿童的基本权利。
“作为已批准这2项公约的缔约国,大马应该真诚地采取行动,确保我国的法律实践公约中的原则,而不是批准后却无意落实。”
人权委员会表示,马来统治者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提出建议,以成立修订联邦宪法第14(1)(b)条的委员会,并预料在6个月内提呈报告,惟至今仍没有任何相关的报告。
人权委员会强调,国会立即修宪至关重要,一再拖延是对大马女性和儿童权利的忽视。
人权委员会也呼吁,加速政府所提议的,进行宪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的修订。
人权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直言对上诉庭推翻高庭的裁决感到失望,因为该裁决影响的不仅是大马母亲,也影响了她们孩子享有宪法保障的医疗、教育等公民权。
“人权委员会支持法官拿督南达巴兰的判词旁论,维持本诉讼案6名国外出生孩子的申请现状,直到联邦法院完成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