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5日讯)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兼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说,槟州议会应召开紧急特别会议,以决定两名被开除党籍的前公正党议员其席位的命运。
他今日在文告说,联邦法院是于周三作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确认了槟州在2012年制定的反跳槽法是有效的,并推翻了1992年最高法院在诺丁沙列案的先例判决。
他指出,槟州宪法第14A条文将排除两名土团党议员,即柏淡州议员卡立梅达和直落巴巷州议员佐基菲里拉勤。
他解释,虽然卡立梅达和佐基菲里拉勤使用公正党的标志竞选,但却是以土团党成员的身份出征。
惟林冠英说,两名前公正党议员,即诗布朗再也州议员阿菲夫和双溪亚齐州议员祖基菲里,他们因背叛公正党而被开除,已不再是该党党员,因此符合了第14A条文的规定。
他指出,由于联邦宪法的新修正案仍未宪报,联邦法院的裁决实际上意味著第14A条文具有法律效力,适用于两名前公正党州议员身上。
他认为,既然合宪与否的问题已经解决,槟州议会应该召开紧急特别会议,按照人民的意愿来处理这个问题。
“所有追求廉洁政治的人,势必会欢迎联邦法院的这一新裁决,因为它能够将机会主义者去除,还给人民干净的政治。这些机会主义者为了官职和个人利益,可以不惜背叛人民的委托,从一个政党跳槽到另一个政党去。”
他说,槟州人民希望看到这个新法得到历史性的执行,即宣布两个公正党席位的悬空,以便落实2012年槟州宪法修正案,见证政治“青蛙”的消亡。
由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的七司一致裁定,槟州宪法第14A 条文符合联邦宪法,是合法及合宪的。在禁止个别国会议员跳槽的联邦宪法修正案宪报之前,槟州宪法第14A条是有效的,应可以强制执行。
2012年修正的槟州宪法第14A条文规定,州议员若以政党候选人出征并赢得选战,却在当选后辞职,或被开除党籍而不再是相关政党的党员,则需撤出其议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