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要求总检察长说,在我国,是否有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
他今日在面子书发文说,据说有些人能凌驾在法律之上。
他说,若有人受指示包庇罪犯,理应拒绝,若照做,如此一来便也将成为罪犯。
但他相信,有官员接收了指示,包庇罪犯,因此没有如实起诉罪犯。
“这是错误行为。若有人真可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么没有任何人是安全,尤其是曾冒犯过凌驾法律之上的人。”
他表示,无人可凌驾在法律之上,但众人清楚,若当权者表明认同某种观点,而有人照其指示执行,并不违法。
他强调,这类看法需被澄清,谁有权凌驾法律之上需被厘清。凌驾法律之上的人,有何特权和限制。
“可凌驾法律,这是否意味他们可随心所欲的谋杀或抢劫?还是有限制?如有限制,限制的底线是?”如果他们通过另一个人凌驾在法律之上,那么他或她是否像指示者一般不受法律约束?”
“我们需要厘清这些事,总检察长需解释法律内容,即使不写入书面,但显然获得了权位者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