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即将提呈国会下议院的反跳槽法案及修宪案阐明,如果一名国会议员被他所属的政党开除,依然可保有国会议员资格。
据反跳槽修宪案及反跳槽法令特别委员会的报告,将修改联邦宪法并纳入49A条文,一名政党党员如果被选为国会议员后,一旦他主动辞职或加入另一个政党,其国会议员资格必须悬空;如果是独立人士身份中选,并在赢得国会议员后加入某个政党,其议席也同样需要重选。
但是如果这名国会议员遭到所属的政党开除,他却可以保住议员资格。
根据该报告,一个国会议员如果更换政党身份,可在数种情况下保住其国会议员资格。
其中,如果这名议员所属的政党被解散,或政党的注册被社团注册局撤销,他的国会议员身份并不会受到影响。
此外,如果是因为被选为国会下议院议长而退出某个政党,也能够保住国会议员资格。
若一名国会议员是遭政党开除,他所赢得的国会议席也不需要悬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