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涉嫌砂拉越郊区学校太阳能供电弊案原订本月7日下判,但高庭今日决定改期至9月1日。
高庭副主簿官卡特琳今天在内庭进行案件管理,在征询傅义亭(译音)副检察司和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贾吉星和拿督阿克柏丁意见后,择定上述日期。
阿克柏丁稍后告诉记者:“我们接获法庭志期6月29日的通知函,今天出席案件管理,法庭与今天出庭的各方重新安排新的下判日期,即9月1日早上9时。”
傅义亭证实说,法官莫哈末再尼希望在8月下判,但相关人士只同意在9月。
2月18日,随著控方成功举证罗斯玛3项控罪表罪成立,法庭谕令罗斯玛须出庭自辩,而法官莫哈末再尼原择定于7月7日,裁决罗斯玛在3项索贿和受贿控罪是否罪成或无罪释放。
现年70岁的罗斯玛被控通过前助理拿督里扎,向Jepak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宗受贿总额650万令吉案件,作为协助对方获得总值12亿5000万令吉,向砂拉越郊区369所学校供电计划合约的酬劳。
6月24日,罗斯玛透过阿克柏丁及合伙人律师楼向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组)入禀司法复核申请,挑战她自2018年以来被控索贿及受贿案件中,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受委为主控官不合法。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将在7月6日聆听上述申请。
罗斯玛此前已通过刑事高庭提出同样的申请但遭高庭驳回,之后的上诉申请也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