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高庭今日批准赵明福父母提出的准令申请,就警方在13年前对赵明福命案的调查进行司法检讨,以便警方完成该命案的调查。
高庭法官拿督努林巴达鲁丁是在驳回总检察署的反对后,批准赵明福的父亲赵亮辉(74岁)和母亲张秀花(69岁)的申请。
高庭也择定在6月30日对司法检讨诉讼进行案件管理。
赵亮辉夫妇是在今年1月4日通过卡巴星律师楼入禀司法检讨申请,并将全国警察总长、刑事调查部总监、警方和大马政府列为第1至第4答辩人。
他们要求宣判第1、第2和第3答辩人,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调查,违反1967年警察法令第20(3)条文。
他们也要求法庭宣判警方疏忽及试图否决起诉人在联邦宪法第8条款下所享有的权利,并要求第1答辩人在裁决日起的1个月内完成对赵明福案的调查。
赵明福生前是民主行动党雪兰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政治秘书, 在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Plaza Masalam)5楼阳台,此前他被带到同大楼的14楼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录口供。
莎阿南验尸庭在2011年1月5日裁决赵明福死亡非自杀或他杀, 无法对死因作出确凿结论而列为悬案,不过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在2011年7月21日裁定赵明福死于自杀。
上诉庭在2014年9月5日裁定赵明福是遭一名或数名不知名人士的非法行为所导致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