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3日讯)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表示,该部预计在10月将废除强制死刑修正案提呈国会。
他表示,该部在提呈有关修正案前也会进行民意调查,若反对声音大于支持声音,则将带往内阁讨论。
他希望,此修正案能在12月在国会上下议院获得通过,并在明年1月得以落实。
“如果我们可以解决所有和修正案相关的问题,我们可以在今年10月将内阁有关废除强制死刑的决定提呈国会下议院。”
“之后到了12月,就可以提呈上议院,明年1月就可以落实废除强制死刑。”
旺朱乃迪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执行死刑暂缓令将一直延续到决定出炉为止。
他提到,有者建议特赦这些已经被判死刑罪犯,惟也要考量到那些犯下罪行严重且残忍的罪犯。
他表示,他们需要考虑到4种情况,即正在调查的案件,正在审讯的案件,已经判刑的案件,以及上诉后不获得特赦的案件。
旺朱乃迪指出,特委会针对刑法有3大建议,其一,造成他人死亡的罪行,维持死刑或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
其二,不造成他人死亡罪行,法庭不应该判死刑;其三,法庭若没判死刑,罪犯可被判鞭挞。
他表示,共有11项罪行涉及强制死刑,其中9个是在刑事法典,2个在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
他说,特委会也将探讨7个不同法令下,涉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22个罪行的替代刑罚。
这包括刑事法典、1960年军火法令、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1972年武装部队法令、2006年水务业法令、2010年战略贸易法令和1961年绑架法令。
至于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旺朱乃迪说,自2018年3月15日起生效的2017年危险毒品(修正)法令下,该条文允许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而不是强制判死刑。
“政府也同意考虑特委会提出的建议,谈讨量刑前程序、成立量刑委员会、设立量刑指南、成立法律改革委员会、进行监狱机构的改革,以及落实以修复性正义为主的刑罚。”
他谈到,该部也考虑是否采纳伊斯兰法的赔偿金(diyyat)来代替强制死刑。
内阁是在今年6月8日原则上同意废除强制死刑,惟死刑仍保留未废除,这项决定仅让法官不再受死刑规定中“强制”一词的约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144个国家已经废除死刑,仍有55个国家维持死刑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