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8日讯)选举法庭今日驳回国阵候选人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里寻求挑战马六甲州选举双溪乌浪州议席成绩,所提出的选举诉讼。
选举法官拿督阿兹曼是在聆听和研究所有20名证人的证词后,如是裁决。
本诉讼是在3月24日至4月20日进行审讯。
双溪乌浪州议员莫哈末阿里夫的代表律师罗斯里达兰指出,法庭裁决,选举委员会、双溪乌浪州席选举官和莫哈末阿里夫,在甲州选中所面对的选举舞弊指控,并不属实。
他在裁决出炉后在爱极乐法庭中心对记者说:“莫哈末阿里夫所面对的两项贿选指控也不属实。鉴于此,法庭认为上述的所有指控皆是子虚乌有。”
罗斯里提到,他的团队对本日有利于其当事人的裁决感到庆幸,以及没有理由就这一裁决提出反对。
“所以我们在一开始就提出初步反对,也就是本案不需进行审讯,但我们尊重法庭,即必需聆听选举诉讼的证词,以让人民深信本案未涉及舞弊、贿赂和贪污。”
莫哈末阿里的律师团成员有阿敏奥曼、拿汀罗斯菲娜、旺哈米达和诺哈兹拉,惟莫哈末阿里本人今日没出庭。
在去年11月20日举行的甲州选举,代表国民联盟出战的阿里夫在双溪乌浪州席四角战中,以530张多数票击败对手。
莫哈末阿里夫一共得到6789票,莫哈末阿里6259票、希望联盟候选人哈斯莫妮2035票,以及丧失按柜金的独立候选人莫哈末查哈471票。
去年12月14日,莫哈末阿里入禀选举诉讼,以寻求宣判阿里费胜选无效。
他分别将莫哈末阿里夫、双溪乌浪州选举官和选举委员会,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3名答辩人早前就莫哈末阿里所入禀的选举诉讼提出初步反对,但被法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