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提醒民众对使用国家领导人、组织或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资料(姓名和照片)发出不寻常指示的电邮,保持警惕。
通讯委会今日发文告说,任何在不寻常情况下接收到的通信,都必需验证和确认其真伪,以及不与任何人分享。
“这旨在避免沦为具恶意和欺诈活动的受害者。散播虚假内容将在刑事法典第505条文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受到对付。”
通讯委会是针对有不知真伪的电邮在被截屏后通过线上通信应用程序广传,当局在接到来自民众就这类电邮所提出投诉后,发出上述提醒。
文告提到,民众受促跟涉及单位(个人或身份被使用的一方)查证,如果上述的电邮内容不实,就向大马皇家警察报案,以确保能够采取相应的行动。
“如果收到可疑的电邮,在向警方报案时请附上这封电邮的电邮标题(email header)。”
民众也可通过向电邮服务供应商举报滥用电邮的情况,以协助减少这类电邮的散播,如果是gmail,可登入https://support.google.com/mail/answer/8253,以及 https://my.help.yahoo.com/kb/SLN26401.html,提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