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起诉民主行动党元老林吉祥诽谤的诉讼。
法官拿督阿兹玛认为,林吉祥曾撰写一则名为“以为马来西亚正在康复的危险谬误”文章中的言论,不含诽谤因素。
“原告(阿班迪)提出的诉讼被驳回。”
同时,高庭谕令阿班迪必须向林吉祥支付8万令吉赔偿金。
阿兹玛表示,林吉祥文章内的言论是持著公平的角度撰写,且是有根据的。
“众所周知,大家都知道多年来涉及在一马发展公司案件里的人都在透过各种合法渠道在接受调查和审讯。”
“此前也成立了由反贪污委员会、皇家警察和总检察署在内的专案小组,以更适当的方式来对一马发展公司案进行调查。很明显,在国阵政府下台前,这种对适当渠道的投报(不法行为)都是被置若罔闻。”
阿兹玛也说,林吉祥是绝对有理由质疑阿班迪,拒绝在一马丑闻案中采取行动。
“事实上,原告(阿班迪)的作为和不作为似乎都帮助了一马丑闻案和那些(据称)曾参与其中的人。而被告(林吉祥)是有具体地证据来证明,他文章中的陈述是正确的,这些证据为调查原告在一马丑闻案中,所做的掩饰行动提供了合理的理由。”
此外,高庭指出,在辩方律师对阿班迪进行盘问时,他亦承认在一马丑闻案调查中,向国外的司法寻求互助是“无可避免的。”
“作为一名总检察长,他必须积极主动、且无所畏惧并严格行事,以确保没有任何犯罪行为是被遏制的。”
林吉祥曾撰写“以为马来西亚正在康复的危险谬误”文章及刊登在网媒《当今大马》的网站,内容指阿班迪同谋和涉及刑事活动特别是一马丑闻,同时亦指他不诚信和不道德,滥用当时总检察长的职权。
阿班迪是在2015年7月27日至2018年6月4日出任总检察长。他说,有关诽谤内容并不属实,故意破坏其形象和信誉,捞取廉价宣传,让他在家庭、朋友及法律界专家前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