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因之前向警方举报,关于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嘉玛提呈法庭的文件涉及雪州政府的官方机密文件,今日被传召到冼都警区录供,协助调查。
郭素沁今日录供后向媒体表示,该团队因发现嘉玛呈堂的文件中含有雪州政府的官方机密文件,因而向冼都警区投报。
“4月20日,当我的代表律师发现嘉玛呈堂的文件中,包含官方机密文件后,我已立即向雪州政府求证。”
她说,雪州政府已证实相关文件在1972年机密法令下被列为官方机密文件。
郭素沁表示,自己对嘉玛从何种管道取得该机密文件,感到好奇。
她也促请雪州政府,针对机密文件外泄一事,展开调查。
然而,她说,自己在本月7日到警局报案后,隔天便收到了志期本月7日,警方发来的信函,说明此案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
“我尚未到警局录口供,就收到了这样的信函。我向该警官求证,却被告知收到信件后,仍可以录口供。”
她指出,警方在处理此事的程序上已经错了,她对警方的做法感到意外。
她说,她今日在潘伟权律师的陪同下,到冼都警区录供,并了解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的后续。
对此,冼都警区主任马永来助理总监接受媒体询问时指出,由于警方须在接到报案后的24小时内,鉴定以何项条文展开调查,因此才会将此案列为暂无进一步行动(NFA Sementara)。
他表示,当案件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后,不代表警方将不调查相关案件。
“若报案人在报案后,无法即时录供,警方便会将案件列为暂无进一步行动,直至报案人录取口供后,才开档调查。”
警方指出,目前警方援引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第8条文,调查此案。
2017年4月6日,郭素沁针对嘉玛在同年3月8日记者会上,提到雪州子民基金课题时,发表对她具有诽谤意味的言论,而起诉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