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联邦法院择定于今年8月中起,审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案罪成裁决上诉申请,聆讯日长达10天。
法院副主簿官哈菲祖拉在志期4月29日信函注明从8月15日至19日、22日至26日聆讯,双方必须在7月31日前入禀书面陈词。
纳吉于今年4月25日向法院提呈上诉申请书,并列出94个必须从SRC案获判无罪的理由。
其中理由包括,上诉庭在确认高庭裁定控方全部7项指控,证明上诉人即纳吉的表面证据成立并要他自辩,在事实或乃至法律上犯了错误。
上诉庭于2021年12月8日裁决,维持纳吉于2020年7月28日在高庭被定罪的原判,即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联邦法院将是纳吉涉及SRC案裁决及定罪上诉的最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