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基于另有用心者大肆渲染“魏家祥不敢对付蚊型脚车,仅选择性禁止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今日强调,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之下,蚊型脚车是全面被禁止在道路上使用。
他今日在面子书撰文,驳斥另有用心的人渲染他不敢对付蚊型脚车,仅选择性禁止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的言论。
他再三重申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蚊型脚车是完全被禁止上路。
他亦促请民众,一旦发现有人在道路上骑蚊型脚车,执法单位将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我在此呼吁,若民众发现或目睹可危害道路安全使用者的情形,请立即通知执法单位。”
昨天,魏家祥在记者会上就已强调,蚊型脚车打从一开始就不被允许在道路上行驶。
他指出,即使蚊型脚车没有涵盖在被禁止上路的特定微型交通工具的定义中,也会遭到执法单位的对付。
“根本就不能上路,蚊型脚车没有刹车,本来就不能上路,根本不用在(以上)定义中(提及)就可以采取行动(对付)。”
魏家祥昨日宣布,从4月26日起,使用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mikromobiliti)在公路行驶将被对付,违规者最高可罚款300令吉。
这些微型交通工具包括:轻便摩托(Moped)、特定的微型机动车,例如电动滑板车、引擎滑板车、人力滑板车;以及行动辅助工具(P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