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一名皈依伊斯兰教的母亲单方面为两名孩子改教的上诉遭联邦法院驳回。
联邦法院三司裁定,上诉庭在去年裁定该女子的丈夫胜诉,并否决她单方面为两名孩子改教的判决是正确的。
联邦法院也驳回了这名女子和联邦直辖区改教注册局的上诉申请。
为了保护孩子的隐私,这两名家长都没有透露姓名。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罗哈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裁决中引用了遵循先例原则(stare decisis),因为本案与著名的英迪拉改教争子案的问题相同。
“为尊重遵循先例原则,我们的立场是,法庭必须严格遵守该原则以确保法律的确定性。我们认为这不是能偏离我们之前的决定的案件。”
她强调,法庭的职能是确保联邦直辖区改教注册局能依法行事。
“最后,我们也认为,法庭并不具备确认一个人改教的职能,这是不可审判的课题。”
本案的原告是在2016年6月14日入禀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挑战其皈依了伊斯兰教的前妻单方面为当时8岁和4岁的子女改教违法。
他们在结婚时都是佛教徒,并在离婚时曾为两名孩子的抚养权对簿公堂。上诉庭在2018年将两名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父亲。
吉隆坡高庭在2018年10月否决两名孩子的母亲单方面为他们改教的做法,并指示联邦直辖区改教注册局删除这两名孩子的改教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