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土团党巴莪国会议员丹斯里慕尤丁表明,不赞同《2022年宪法(修正)(第3号)法案》中,对于“跳槽”的定义。
他认为,有必要特别豁免和保护那些因为反抗自己政党领袖而被开除的国会议员。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特别会议辩论时说,法案中对于“跳槽”的定义,包括了到些被政党开除的议员,这是不适当的。
他指出,国会议员可能会因纪律问题或越界而被开除,并且他们面临著因意见可能不符合党领导人的意见而被开除的风险。
他说,如果政党偏离议员最初的原则,一些议员可能会选择退出政党。“如果反跳槽法令无一例外地适用于这些情况,那么这项法律将是残酷的。”
慕尤丁在辩论提议的宪法第 10 条文修正案时说,该修正案旨在包括一项授权条款,以允许特定的未来的反跳槽法律。
慕尤丁本人是2016 年 6 月被政党开除的受害者,当时慕尤丁对时任巫统主席拿督斯里纳吉的贪污行为一事发声后被开除;慕尤丁后来加入他目前掌舵的土团党。
他说,如果拟议的反跳槽法要求被党开除的议员必须腾出席位,这将导致一种不健康的环境,立法者将不再质疑党领导人的任何不当行为,包括贪污。
“他们会担心他们会从政党得到他们的行军命令,然后失去他们的议会席位。这将给我国的民主留下黑色印记。”
“为民发声的国会议员将被党领导人噤声。我们将政党的利益置于人民之上。”
为了避免议员被错误地被撤职的情况,慕尤丁说,他们应获准在法庭上寻求正义,并在所有法律程序进行时继续担任国会议员。
他补充,为确保法律允许这样做,还必须对修正1966 年社团法令第 18C 条文,该条文目前规定不得对政党与其事务有关的决定在任何法庭上,提出挑战、上诉、审查、撤销或质疑。
“目前,一位说出真相并被党开除的国会议员必须立即腾出席位。由于社团法令中的豁免条款,法庭上无法挑战该党的决定。”
“相反,只能向党最高委员会提出上诉,该委员会肯定会在党领导人的控制之下。这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