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民主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促请我国总检察署,马上遣返已在美国遭裁定罪名成立,涉及一马发展公司舞弊案件的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继续对他和其他涉及的相关人士展开法律诉讼。
林立迎说,黄宗华是一马发展公司案件里的关键人物,面对2项违反美国反贿赂法令和1项洗黑钱控罪,星期五已遭美国法庭陪审团一致裁定罪名成立。
“总检察署根本无需要等待黄宗华针对美国判决用尽法律上诉程序后,才采取行动。”
林立迎针对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的回应,发表文告这么指出。
依德鲁斯表示,马来西亚将等待前高盛集团银行家黄宗华的判决和上诉程序后,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林立迎说,2019年,黄宗华在被引渡到美国审讯前,已在马来西亚被拘留接受刑事调查,并等待审判。
“之后黄宗华选择被引渡到美国受审,马来西亚的审讯就此被搁置,他的案件不能也不应该再推迟。”
他说,马来西亚有自己的法律制度,依德鲁斯哈伦若允许黄宗华用尽其法律途径在美国上诉,是不是在自我矮化,代表我国法律屈从于美国法律?
他表示,依德鲁斯哈伦应该马上将黄宗华遣返,也该下令起诉黄宗华在美国法庭审判期间牵连的其他马来西亚人士。
“其实,总检察署早应该已经开始并完成了对这些人的调查。”
在马来西亚,黄宗华面对4项违反《2007年资本市场及服务法令》的罪名,即通过遗漏重要信息和发表不实陈述,教唆高盛出售属于1MDB子公司的票据和债券。
他在《2007年资本市场及服务法令》第370(c) 条文被提控,一旦定罪,可处以最高10年监禁和至少100万令吉的罚款。
在这些债券发行中据称遗漏的重要事实之一是,刘特佐是1MDB的主要控制人和中间人。
去年2月21日,在黄宗华最初在两个不同的高庭被控后,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下令将这4项指控一起审理。 黄宗华已要求对这些指控进行审判。
尽管黄宗华被指控与高盛一起教唆,但在同意与马来西亚达成 25 亿美元的财务和解后,对高盛集团的指控于 2020年9月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