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前高盛集团银行家黄宗华在美国联邦法院被定罪,我国总检察长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表示,马来西亚将等待前高盛集团银行家黄宗华的判决和上诉程序后,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依德鲁斯周六接受《theedgemarkets.com》的访问,对黄宗华于周五在美国被定罪后,其在大马案件的进展发表评论时,如是指出。
在马来西亚,黄宗华面临 2007 年资本市场服务法玲 (CMSA) 的指控。
依德鲁斯简短地回应:“我们(马来西亚)将等待判决过程,之后黄宗华有权对定罪和判决提出上诉。”
周五,黄宗华在美国为期近两个月的审判中被美国陪审员判定所有三项指控有罪。他于 2019 年在美国被起诉。
通过高盛处理的债券发行贿赂马来西亚和阿布扎比的政府官员,他被判犯有两项合谋违反与 1MDB 相关的《反海外腐败法》的罪名。
黄宗华还被控串谋洗钱罪名成立。
根据《彭博社》报导,周五的判决是在纽约布鲁克林举行,为期八周的联邦审判之后作出的,其中包括黄宗华的前上司蒂姆莱斯纳的惊人供词。
蒂姆莱斯纳是这起案件的主要证人,他承认在1MDB数十亿美元盗窃案中,撒了大量个人和专业谎言,并安排了三笔总额为65亿美元的债券交易。
尽管被定罪,但在逃富商刘特佐也面对著对黄宗华的控罪,罪名是向马来西亚和阿布扎比的官员行贿数千万美元以达成债券交易,并为自己收取14.2 亿美元。骗局的收益被用于购买价值 2 亿美元的超级游艇,以及资助好莱坞电影《华尔街之狼》。
在马来西亚,黄宗华面对4项违反CMSA的罪名,即通过遗漏重要信息和发表不实陈述,教唆高盛出售属于1MDB子公司的票据和债券。
他被援引2007年资本市场及服务法令第370(c) 条文被提控,一旦定罪,可处以最高10年监禁和至少100万令吉的罚款。
在这些债券发行中据称遗漏的重要事实之一是,刘特佐是1MDB的主要控制人和中间人。
去年2月21日,在黄宗华最初在两个不同的高庭被控后,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下令将这4项指控一起审理。 黄宗华已要求对这些指控进行审判。
尽管黄宗华被指控与高盛一起教唆,但在同意与马来西亚达成 25 亿美元的财务和解后,对高盛集团的指控于 2020年9月被撤销。
除此之外,黄宗华和他的妻子林惠彬(译音),后者也是一名律师,同时是美国审判中的唯一辩护证人,这对夫妇在马来亚银行和兴业银行的七个账户中持有的188万令吉也会被没收。
尽管去年11月高庭驳回了没收,但检方正在就此事向上诉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