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民政党主席拿督刘华才表示,民政党不反对反跳槽法,但为了解决当前国家政治的问题,政府必须厘清“跳槽”定义所出现的争议,以便制定一个更全面的反跳槽法。
刘华才今日在记者会上指出,政府提出的反跳槽法涵盖三个面向,当中的争议包括,若一个被政党开除,然后加盟其他政党的议员,其实未必算是跳槽,需视情况而定。
他假设若这个议员是为了要揭发领袖贪污,遭党开除,再加入其他政党,而被指为跳槽,是不公平的。
“若与党主席意识型态不同,被开除?要怎么定义?什么原因被开除后加盟他党才算是跳槽,这需要全面定义。”
至于无党籍的独立议员加入政党是否算跳槽,他认为这也需要定义。
他指出,马来文“Lompat”是指跳,与“加入”定义不同,“加入”并没有从一个政党“跳去”另一个政党。
他表示,民政党绝对认同一个获选的国会议员,加盟另一个政党,可被视为跳槽。
他说,目前要修正的是宪法,不是一个公司章程,而且修改国家宪法,因此必须要慎重。
“为什么要2/3的多国会议员支持才可以修宪?因为这非常重要,所以不可以随便。”
他表示,没有人反对反跳槽法的制定,但是要正式及全面,才能解决目前我国政治面对的问题。
他说,虽然要求制定一个全面的法案,但不可能顾及到所有领域,可是至少要解决现在所面对的问题。
因此,他促请政府要制定一个全面的“反跳槽法”,在名堂及内容方面,需要修改或重新制定。
“为了不要在国际上被取笑,因此要有一个全面的反跳槽法。”
他也说,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周二已与国盟见面,并探讨反跳槽法。
“当时民政党已提出这样的看法了,至于是否会做任何修改,我不知道,因为我不在内阁。”
他也否认国盟不支持反跳槽法的说法。
他强调,反跳槽法需在来届大选前提呈国会,避免跳槽情况一再出现,影响我国政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