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从4月1日起,社会保险机构将在 “职业疾病”(Penyakit Khidmat)组别之下,处理所有关于冠病病例的索赔。
社险机构今天发文告说,除了冠病,归纳在职业疾病组别的其他传染病也包括感染立百病毒、结核病及鼠尿病。
文告说,若投保人欲针对冠病病例提出索赔,该项申请仍符合资格获得考量,惟限于接触到生物制剂的职业,以及在医护人员当中出现的感染。
“有关申请将以职业疾病处理,符合条件的投保人将根据各自的资格,在工伤保险计划(Skim Bencana Pekerjaan)或伤残保险计划(Skim Keilatan)之下获得赔偿。
“相关赔偿涵括暂时丧失能力赔偿(FHUS)、永久丧失能力赔偿(FHUK)、遗属抚恤金、伤残抚恤金及丧礼福利金。”
文告指出,在今年4月1日之前确诊的投保人所提呈的索赔申请,依然将以工伤处理。
截至3月26日,社险机构一共录得13万2988项本地和外籍雇员提出的冠病索赔申请,并在此举措在去年2月24日落实以来,已支付超过1亿3300万令吉予给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