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3日讯) 民主行动党甫选出新届中委会,该党柔州州委巫程豪今日公开呼吁,新任主席林冠英暂时辞去党主席一职,以个人身份面对官司,让该党的公信力得以保存。
他认为,党主席除了因为官司在身,必须卸下主席一职外,基于利益冲突的关系,新任署理主席必须辞去党主席的代表律师一职,在党主席辞职后,接任主席一职。
“我认为这对党和党主席个人是件好事,尤其我党不能以巫统领袖的行事准则作为标准,必须以世界级政党的准则为标准。”
巫程豪今日以一封致该党全体各级领袖和党员的公开信,作出上述公开呼吁。
他说,自己是以前所未有的沉重心情来书写这封公开信,并认为该党资政林吉祥应该劝导党主席,拒绝继续担任主席,以免接下来被审判的是行动党的整体价值观,而不是被控贪污案的党主席个人。
他认为,如果有任何贪污案官司或其他丑闻在身的领袖,真正爱党就必须裸退,而不是以老手法的“政治迫害“为由来博取用情。否则,选民将会如何看待党立场的一贯性和公信力呢?
“如果行动党继续维护有刑事官司在身的领袖领导,来继续标榜党的价值观,将影响党的形象。我认为以‘政治迫害’作为理由,间接上是借用政治势力向司法制度施压,违反我党提倡维护司法独立的立场和原则。”
他表示,根据世界级民主政治,任何有丑闻或因刑事罪,被提控上庭的党领袖必须辞职面对个人官司。新加坡的反对党工人党和执政的人民行动党都采取采取一致的标准和行动,对付凡是有性丑闻和刑事案官司在身的党员和领袖。
“他们不是必须自请离去(退党),否则就是会被开除党籍,以便把个人领袖的错误行事,和党本身清廉一贯性立场划清界限,这才是世界级领袖和政党的处事方式。”
巫程豪提醒,党主席不应该拖著党面对官司,这是个人必须勇敢面对的问题和党无关,如果真正爱护行动党,应该卸下党主席一职,让其他中委会新成员能够不背上任何包袱的情况下,挽救党的公信力,扎实坦诚面对第15届大选。
他并认为,如果法庭证明党主席的清白,届时再复职也不迟。
“我相信党主席是个有能力的政治领袖,随时都能东山再起。就如敦马哈迪在2003年辞职首相一职,却在15年后的2018年重新担任首相,他是党主席最好的学习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