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部长拿督斯里里扎马力甘指出,政府正在修订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以解决旧楼课题。
他说,上述修正涉及单位业主的同意,还有终止分层地契制的程序,以便建筑物能重建。
“虽然还没有这方面的律法,但自2000年已实施许多城市翻新计划。这些由私人界推动的城市翻新计划,能产生合理的经济回报。”
“至于对私人界无经济回报的残旧建筑物或地区,那政府可以考虑采取一种城市翻新形式或方法,以避免有关地区及建筑物继续败坏及引发都市衰退问题。”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希盟升旗山区国会议员黄汉伟提问时,这么说。黄汉伟询问推行城市重建计划的相关法律及策略,以解决残旧组屋课题。
里扎马力甘提到,在制定全面、决定性及综合的新法律前,将展开监管影响评估,确保在城市翻新时也保护财产权。
“当我们要制定一项城市发展与翻新的法案时,它将涉及7或8个法律或法令。”
“当中包括国家土地法典、分层地契法令、分层管理法令、征用土地法令及城市规划法令。它涵盖部门相当全面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