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隆雪华青与Undi18促请政府于本月28日国会复会,提呈《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修正案,允许18岁青年成为监票员及计票员。
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13(1)条文,未满21岁人士将不符资格受委担任选举代理人、监票员或计票员。
隆雪华青与Undi18今天发出联合文告说,政府落实18岁投票政策和自动选民登记制,仰或18岁青年被赋予投票权、参选权和助选权。
“政府却维持监票员或计票员的受委年龄资格至21岁,实为罔顾民主价值,同时也扼杀了18岁青年关心政治、参与政治和实践其公民义务的管道。”
两团体促请政府修改《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以允许18岁青年成为监票员或计票员。
“通过法令的修改及宪法的颁布,降低监票员或计票员的年龄限制,且让18岁青年透过民主政治的参与,监督选举过程和计票程序,以确保选举制度干净、公正且透明。”
联合文告也表示,随著柔佛州选投票日落在3月12日,合格选民逾259万人,若国会通过修改《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的动议,18岁青年便能在来临的柔州选举参与监票及计票工作。
“落实公民义务,杜绝选举舞弊,否则将使选举监督更为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