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 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大马竞争委员会的上诉申请,因此,8年前被指违反禁止市场共享规定而前遭大马竞争委员会个别处以1000万令吉罚款的马航和亚航,无需被罚千万令吉。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罗哈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了双方律师的陈词后,今日驳回大马竞争委员会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
“这是法院三司一致的裁决,上诉人所提出的法律课题,不是我们适合回答的案例。”
聆审此案的另两位法院法官是拿督阿都拉曼瑟比林和拿督林添钻。
联邦法院也谕令大马竞争委员会向马航和亚航支付6万令吉堂费。
马航和亚航在去年4月27日上诉得直,上诉庭撤销这两家航空公司被指违反禁止市场共享规定,而遭大马竞争委员会个别处以1000万令吉罚款。
当时以拿督哈妮帕为首的三司批准马航与亚航所提出的上诉,以恢复竞争上诉仲裁庭(CAT)的裁决。
该仲裁庭早前指出,上述两家公司并未违反2010年竞争法令第4(2)条文。
竞争委员会是在2014年个别处以马航和亚航罚款1000万令吉,理由是这两家航空公司签订在国内的空中交通服务领域的市场共享协议,违反竞争法令第4(2)条文下的禁止市场共享规定。
两家航空公司就此罚款提出上诉,竞争仲裁庭在2016年2月18日撤销竞委会的裁决。
竞争委员会不服,因此向高庭入禀司法复核申请,以寻求撤销竞争仲裁庭的裁决,以及恢复竞委会处以马航和亚航罚款的决定。
2018年12月,吉隆坡高庭批准竞委会的司法复核及恢复它处以两家航空公司罚款的决定,这致使马航和亚航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竞委会是根据两家航空公司,在20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的4个月期间的吉隆坡-亚庇、吉隆坡-古晋、吉隆坡-山打根和吉隆坡─诗巫航线的班机,处以1000万令吉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