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外国签证系统(VLN)贪污案证人指出,阿末扎希针对延长Ultra Kirana公司(UKSB)合约的信件发出的备忘录,并不是一项指示。
前内政部秘书长丹斯里艾维是外国签证系统贪污案的第6名证人,他供称,根据阿末扎希在2016年10月18日发给他的备忘录乃“同意书”。
该备忘录的内容为,“我不反对延长合约6年至2025年8月31日,如同在现有的2.2.1协议上记录的一样。请立即准备附加合约以实现之。”
阿末扎希代表律师拿督阿末再迪盘问艾维时指出,该备忘录中的第10段中的句子,该备忘录并不是一项指示,而是“同意书”,艾维认同其说法。
阿末再迪:艾维对阿末扎希的备忘录中提及“立即实现之”有什么看法。
艾维:我认为是指我必须要尽快完成。
阿末再迪:多快?一个星期?两个星期?
艾维:这取决于某案的合约。
艾维也认同,尽管阿末扎希的备忘录要求“立即完成”,但还是要取决于内政部的程序。
69岁的阿末扎希在外国签证系统贪污案中面对33项贪污指控,即从UKSB公司收取总值1356万新元(4136万令吉)贿金,以内政部长身份,延长该公司处理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的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