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联邦法院裁决,一名改信伊斯兰教的男子在4年前未经非穆斯林前妻许可,就为他们的5名孩子改教之举维持无效。
联邦法院今日一致驳回雪兰莪宗教理事会(MAIS)和其改教(Muallaf)注册官寻求恢复这项改教的效力,所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换言之,上诉庭和高庭早前宣判这5名孩子改教无效的裁决未变。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三司指出,雪宗理会和改教注册官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尼夫所提出的课题,已在英迪拉案中获得解决。
“法庭(上诉庭和高庭)遵从联邦法院的裁决是没有错的。”
另两名法官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和拿督斯里哈斯娜。
联邦法院在2018年的英迪拉案中裁决,欲将孩子的信仰改成回教,必需同时得到父亲和母亲两人的首肯。
东姑麦润说,2003年伊斯兰行政(雪兰莪)法令第117条文清楚阐明,一名非穆斯林人士可改信回教,前提是他的心智健全及满18岁,如果他未满18岁,要改教必须得到母亲和父亲的首肯。
“(雪宗理会和改教注册官的)申请并未达到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发出准令的门槛。”
她也谕令雪宗理会和改教注册官支付3万令吉堂费。
本案中的33岁的母亲早前入禀司法复核申请,包括寻求庭令撤销孩子改信伊斯兰教的注册和宣誓。
她将前夫、雪宗理会主席、改教注册官、教育总监和政府列为答辩人。
这名父亲在2018年11月1日改信伊斯兰教,并在同一天为他的5名孩子改教,惟并未取得孩子母亲的同意。
在改教之日,最大的孩子10岁,其他孩子则分别是9岁、6岁、5岁和3岁。
这名母亲是在2019年收到雪宗理会的来函确认孩子改信伊斯兰教的注册后,才惊觉孩子们已成穆斯林。
高庭法官拿督斯里顿阿都玛吉裁决,较低阶的法庭必须服从联邦法院在英迪拉案中所做出的裁决,以及伊斯兰教行政(雪兰莪)法令已清楚阐明,父亲和母亲都必须同意,才可让孩子改教。
上诉庭在去年维持高庭的裁决。
雪宗理会和改教注册官过后就此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准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