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鉴于农历新年正月初一和联邦直辖区日落在同一天,吉隆坡、布城和纳闽地区享有一天补假。
大马政府呼叫中心(MyGCC)在面子书转发内阁宣布时指出,根据《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369法令),今年的农历新年和联邦直辖区日都落在2月1日(星期二),因此没有自动获得补假。
帖文指出,根据该法令第3条文,各州的公共假期若是落在周末(星期五或星期日),才会自动获得补假。
不过,内阁宣布也说,吉隆坡、布城和纳闽这3个联邦直辖区的雇主,必须为那些受《1955年雇佣法令》约束的雇员,即在2月3日(星期四)提供他们一天有薪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