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马来西亚华人神庙总会全国总会长拿督张锦昌强调,国家团结部长拿督哈里玛发布的批准非穆斯林宗教场所新春膜拜日期,与第四阶段复苏行管令允许宗教场所每日可开放膜拜之条例出现严重矛盾,令公众陷入混淆 。
张锦昌也是柔佛州华人神庙总会会长,他针对国家团结部长拿督哈里玛日前与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通过媒体,宣布系列新春行管令内容发表谈话 。
他说,根据原有第四阶段复苏行管令条款,宗教场所获得每日开放膜拜之便利,然而,国家团结部长拿督哈里玛刚发布之华人新春宗教场所行管令中却列明,国家团结部只允许非穆斯林宗教场所于2月1日及2日 (大年初一,初二),8日及9日 (大年初八及初九天公日 ) 以及 15 日(元宵 ) 可以进行膜拜,其馀时段却没有列明在可膜拜之范围内,两者之间经出现矛盾争议 。
他进一步指出,部长哈里玛发布的新春行管令中表明批准1月31日 ( 大年廿九)进行团圆饭活动,却完全没提及当日允许非穆斯林宗教场所能够进行膜拜活动,令公众顿时陷入一个灰色误区,稍不留意,将随时触法。
他深感不解,国家团结部允许新春期间全面开放舞狮活动,甚至让团体开办闭门宴会款待会员,然而,非穆斯林宗教团体之膜拜活动则被限制仅能5天,若以此类推,除了部长所说的那5天,其馀天数是否可以进行各类膜拜活动 ?
他质疑,为何大年廿九除夕当天,当局允许团圆饭聚餐,却只字未提是否也可以进行膜拜活动 ?
他希望,国家团结部能厘清上述疑点,以免非穆斯林宗教信众陷入误区而无辜触法,此外,当局更应顾及新春期间民众之感受,让第四阶段复苏行管令下之非穆斯林宗教场所,能获得原有的每日开放便利,摆脱膜拜日数之莫名设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