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民主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认为,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披露曾有人要求他干预司法案件,对此慕尤丁应该向警方或反贪会投报,否则也是违反法律。
哥宾星今日发文告称,慕尤丁早前指出,在担任首相时期,某些方面要求他干预司法案件,以让数名被起诉的人士获释放。
“慕尤丁称,拒绝了这种要求。”
哥宾星指出,反贪会法令第25(1)条文规定,如果任何人收到他人给予的违反法律的承诺、任何满足,应该连同姓名向警方或反贪会举报。
“第25(2) 条文也指出,任何人不遵守第25(1)条文,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10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哥宾星也称,反贪会法令第3条文对贿赂进行了广泛定义,而第23条文则是关于利用职务或职位“取悦”他人的罪行。
“因此,从慕尤丁的描述来看,是否必须根据第25(1) 条就此事提交报告?”
哥宾星表示,慕尤丁的说法指控性质严重,且媒体也广泛报道,由于事关重大公共利益,因此必须根据法律处理。
哥宾星促请慕尤丁回应, 包括是否向反贪会或警方举报,如果举报了,是否有供出名字。如果慕尤丁没有举报,那么应该做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