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主席黄家和驳斥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阿兹哈哈伦指国会特别委员会会议程序不得公开的说法,因为议长有权利指示公开该程序。
黄家和在今天凌晨发表文告指出,根据议会常规第90(2)条文,议长可以冻结议会常规第85条文,即禁止对外公开特委会会议。
“在冻结议会常规第85条文后,任何国会委员会程序都可以对外公开甚至进行直播。”
他也点出,阿兹哈称该会议以闭门方式进行是为了确保所有涉事者给予充分合作,是荒谬的说法。
“首先,所有证人都有义务给予特委会充分合作,并回答所有在会议期间向他提出的问题。”
“其次,任何提供虚假口供者不仅是对国会的藐视,更抵触了1952年国会(特权及权力)法令第20条文赋予刑事法典第193条文的规定。”
他补充,所有议会内容将会以国会议事记录(Handsard)方式进行记录,并联同特委会报告一同发表。
“闭门会议不会自动保证证人的诚实,而公开会议也不代表证人可以逃避说真话。无论该会议是闭门还是公开,对证人的证言来说是没有差别的。”
他强调,设立特委会不是为了装点门面,而是为了推动议会改革的重要步骤。
“若我们继续以闭门方式展开,议会改革将无法完成。”
他表示,国会常规委员会早在2019年议决所有的国会委员会会议以公开方式进行,而直播会议的器材也已准备好,并将在国会电视频道播出。
“其精神是国会委员会的所有会议都应该公开,除非是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
他无奈称,自前公帐会主席诺嘉兹兰以来,公帐会主席已多次致函议长以要求公开会议。
“我不知道我们需要做多少次(致函议长),一再的提出相同的要求。如此重要的课题,为什么议长依然对公开会议表现得犹豫不决?”
他强调,社会大众有知情权,尤其此案是涉及反贪污委员会最高层的重要课题,可以使反贪会的廉洁受到质疑。
随著国会特委会将在周三(19日)召开会议以讨论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超额持股事件,阿兹哈哈伦昨日表示,特委会会议程序不得对外公开,引起关注。
他说,根据议会常规,所有会议程序不得对外公开,甚至不可公布证人、证词和会议内容,直到特委会报告公布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