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政府针对大马女性与外籍配偶在海外产子可自动获大马国籍的暂缓令上诉申请。
高庭是在今年9月9日作出标竿性裁决,宣判大马女性公民应该和大马男性公民一样,在联邦宪法中享用同等权利,即他们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以自动获得公民权。
政府之后对此提出上诉,并提出了暂缓高庭裁决的申请,直至此上诉案在上诉庭审结为止。惟政府在高庭申请暂缓令失败,因此向上诉庭提交暂缓执令的上诉申请。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斯里卡马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裁决时指出,法庭未发现任何特殊情况,以证明暂缓令是合理的。
他说,此案不涉及金钱或资产,而是与儿童福利有关。
“我们认为这不是涉及资产或金钱的普通案件,它涉及儿童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已被高庭认可。”
“在我们看来,答辩人(大马籍妈妈)的高庭判决结果不应该被剥夺。”
他表示,即使政府成功上诉,只意味著政府将撤销或取消这些在海外出生的孩子的公民相关文件。
“这是答辩人也非常清楚的风险,撤回公民身份并非特殊情况,若暂缓令的申请遭驳回,也不会对上诉庭的判决产生影响。”
随著暂缓令的上诉申请遭驳回,政府需立即执行庭令,允许大马女性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以自动获得公民权。
上诉庭对大马女性与外籍配偶在海外产子可自动获得公民权一案的上诉,已择定在明年3月23日审理。